建筑工程設計 一、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 1. 承接業務范圍 承擔本專業建設工程項目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可承擔建筑裝飾、建筑幕墻、輕型鋼結構、建筑智能化系統、照明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相應范圍的甲級專項工程設計業務。 2. 大型項目工程等級特征 (1) 單體建筑面積20000㎡以上或高度50m以上公共建筑工程; (2) 技術要求復雜或具有經濟、文化、歷史等意義的省(市)級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 相當于四、五星級飯店標準的室內裝修、特殊聲學裝修工程; (4) 高標準的古建筑、保護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 高標準的建筑環境設計和室外工程; (6) 技術要求復雜的工業廠房等一般公共建筑; (7) 20層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層及以下高標準居住建筑工程; (8) 總建筑面積30萬㎡及以上規劃設計的住宅小區工廠生活區; (9) 總建筑面積1萬㎡及以上的地下空間工程或防護等級四級及以上的附建式人防工程。 二、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甲級 1. 可承擔建筑工程項目的裝飾裝修設計,其規模不受限制。 2. 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范圍包括建筑裝飾裝修和室內外環境設計,及相關配套的建筑、結構、電氣、給排水、暖通、空調等的設計。 3. 建筑裝飾裝修包括建筑內部抹灰、門窗、吊頂、輕質隔斷、板塊飾面、地面、裱糊與軟包、細部、涂飾及建筑外維護、保溫、浴廁間防水、設備及電氣專業配套支線或支管,非承重二次砌體結構、非主體鋼結構、電氣面板、燈具、衛生潔具、固定家具、室內景觀和藝術陳設等。 三、建筑幕墻工程設計專項甲級 1. 承擔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2. 本標準所稱建筑幕墻工程包括玻璃幕墻、金屬與石材幕墻、點支承玻璃幕墻、單元式幕墻以及采光屋頂等建筑幕墻工程類型。 四、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專項甲級 1. 承擔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當鋼結構為建筑主體時,其工程設計包括相應的鋼結構房屋的基礎工程設計。 2. 本標準所稱輕型鋼結構工程,包括網架、網殼、單層剛架、排架、多層框架、索膜結構、壓型拱板等鋼結構工程。 五、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甲級 1. 承擔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2. 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設施的智能化項目的咨詢、設計。包括綜合布線及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設備監控系統工程安全防范系統工程;通信系統工程;燈光、音響、廣播會議系統工程;智能卡系統工程;車庫管理系統工程;物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工程;衛星及共用電視系統工程;信息顯示發布系統工程;智能化系統機房工程;智能化系統集成工程;舞臺設施系統工程。 六、照明工程設計專項甲級 1. 承擔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2. 本標準所稱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區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間功能照明;構筑物、建筑物的景觀照明;公園、公共綠地、住宅區的景觀照明;風景區、名勝古跡的景觀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照明供配電系統工程。 七、消防工程設計專項甲級 1. 承擔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2. 本標準中消防設施專項工程系指各類建設工程的火災自動報警及其聯動控制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面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工程。